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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办理回国工作手续?

人力资源总监CHO.ICXO.COM (2004-04-28 13:54) CHO频道今日最新资讯
(一)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该处电话:62327531转2661。 2、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4、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 5、本人护照。 6、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7、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在国外高校、研究单位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 8、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注: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留学回国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子女随迁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在国外出生的,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3、若男方携带子女先期回国,需提供女方仍在外学习的证明。 (三)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已出国并注销户)可办理随迁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护照。 2、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3、注销户口的证明。 4、结婚证。 5、国内学位证书。 6、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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