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退伍兵实行优待安置政策,今年退役的400名天津籍驻藏部队战士全部可“当月安置,当月定岗,当月领工资”。这批天津籍退伍兵是2000年应征进藏服役的。天津市政府对这批退伍战士的安置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他们在服役期间的优抚金、优待金和退伍后的安置做了明确规定。据悉,天津市进藏退伍兵将在年底前陆续回到家乡,各区县的安置工作已全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