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CEO CHO CFO CTO CIO CMO  
 
  您的位置世界经理人 > 人力资源总监 > 人事法规 > 人才流动

 

湖北人才落户不受条件限制

人力资源总监CHO.ICXO.COM (2004-06-17 09:14) CHO频道今日最新资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我省优化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公安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人才不受条件限制,及时予以户口登记”等新举措。
新办法规定,对我省企业聘用的各类人才,不受“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的条件限制,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户口登记,同时规定,对前来我省经商、兴办第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人员,视为有稳定职业,应予以户口登记,对其夫妻、父母、子女三投靠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我省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和手续,除更正出生、性别等不可变更项目及疑难户口问题由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外,其他需核准审批的,由区、县公安(分)局办理。对明确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对于户口登记项目的变更、更正等,只要符合规定,证明材料齐全,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对于当场确实不能办结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结时限。
根据需要,我省改进了往来港澳签注签发管理办法,取消了短期内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审批中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规定,同时规定短期内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实行按需审批,并取消了纳税和创汇的限制,我省还将签注有效期与进入港澳地区的时限分离,由申请人自行安排行程。

  相关报道

我省放宽企业经营范围

记者昨日从省优化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在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方式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凡是不涉及行政审批的经营项目,全部予以放开,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
对农村从事零售活动的流动小商贩,我省规定,只要其经营项目不涉及行政审批的,一律免予工商登记注册,允许其自由经营,并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农民在集贸市场上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注册,并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管理费。同时,我省还放宽了企业注册资本限制,投资者注册资本一次缴付有困难的,允许分期注入,最长期限可达三年。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刘彬
   相关新闻  热点信息
 
 湖北构建人才开发新机制 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大连制定政策吸引软件高级人才
 湖南“121人才工程”启动 省外国外公开聘450多名
 外地律师来京执业限制将放宽限制
 湖南长沙为人才办"绿卡"
 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吸引软件人才来连
 对深圳“外来人口”问题的重新认识及对策建议
 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青烟威人才资源将共享
 长沙将启动人才居住证制度 外来创业可办绿卡
 云南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广纳人才
全球商会 中国10000个超级赚大钱项目!
扩展阅读[请确认您已经接入互联网]
CHO观点 CHO书架 CHO之星 每日之星 HR案例 HR游戏
战略与体系 CHO聚焦 组织与流程 今日重点 职位管理 经典案例
素质模型 名企试题 变革管理 精英人物 企业文化    简历制作
沟通激励 面试指南 培训发展 薪资行情 领导力   职业指导
招聘选拔 白领话题 绩效管理 职场动态 薪酬福利    企业
员工满意度 媒体 原创     HR工具箱 推荐      office频道

点击查看 360行的职场精英们

CEO推荐

CHO推荐

CFO推荐

领袖职场

大话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