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实施《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规范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工作程序,维护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现将《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3.委托劳动能力鉴定表
4.委托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汇总表
5.北京市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培训、鉴定补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6.北京市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培训补助经费申请明细表
7.北京市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经费补助申请明细表
8.北京市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职业指导培训花名册
9.北京市城市低保服务对象就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
10.北京市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参加免费培训后就业证明表
11.北京市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 京 市 民 政 局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