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台《长沙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对长沙市所有的农民工来说,日前实施的《长沙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6月1日开始实施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均必须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且所有保费由企业“买单”。
《暂行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中,对不能提供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保障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或者有因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造成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得不到落实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劳动保障部门应通知安全生产监督或建设等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由以上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岁的陈天广来长沙两年了,两件亲眼目睹的事让他印象深刻。“赵大洪是和我一起做钢筋工的。今年4月,他在接套丝口的时候,不留神机器转过来,把他的左手中指挤压在里面。后来被确定为八级工伤,由于企业为职工入了工伤保险,社保中心报销了所有的医药费,还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万多元。还有一次,我本村的李勇在打混凝土的时候,忙乱中把腰扭了,被定十级工伤,但因为没买工伤保险,公司只给了几千块钱私了。”他说现在规定所有的企业都要为工人买工伤保险,我们干活儿踏实了。(通讯员曾颖楚秋石)
据了解,长沙出台的《暂行办法》要求,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农民工个人无须缴费。
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今后,石家庄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日前,记者从省会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现在起,省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始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于拒绝办理的企业,建设部门将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近日联合转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在石家庄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特别是为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而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外地注册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也应当在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今后将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