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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在职法官每月可领审判津贴 分12个等级

人力资源总监CHO.ICXO.COM (2007-08-10 09:09) CHO频道今日最新资讯

  昨天(8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事部、财政部已联合发布《关于实行法官审判津贴的通知》。全国各级法院的在职法官每月将可以领取180元至340元不等的法官审判津贴。起领日期确定为今年7月1日。

  根据通知,津贴按现行法官等级执行相应标准,共分12个等级,最高每月340元,最低每月180元(见新闻附件)。按规定被取消法官等级的,其法官审判津贴即行取消。法官离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法官审判津贴。(记者王阳)

  审判津贴标准

  级别标准(/月)

  首席大法官 340元

  一级大法官 318元

  二级大法官 298元

  一级高级法官 278元

  二级高级法官 262元

  三级高级法官 246元

  级别标准(/月)

  四级高级法官 233元

  一级法官 220元

  二级法官 210元

  三级法官 200元

  四级法官 190元

  五级法官 180元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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