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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辞职事件:劳保部正研究解决方案

人力资源总监CHO.ICXO.COM (2007-11-06 16:06) CHO频道今日最新资讯
  华为“辞职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已关注此事,等研究方案出来后会向外界表态。

  2日下午,记者联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该部办公厅及新闻处有关负责人先后向记者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关注此事,这属于一个新的复杂的事情,需要一定的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尽快对这一事件作出回复并发表意见,以告媒体和大众。”

  同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也前往龙岗坂田的华为基地调查研究此事。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劳动关系处和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已前往华为公司调查研究,了解此次7000名老员工先辞职后竞岗的相关经过,目前尚未对此举下结论。

  据介绍,根据明年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下 ,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上的,须提前30天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裁员方案必须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有律师表示,此次华为与员工终止和签订合同,只要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就不违法。

  各地反应

  湖北 一次裁员50以上须上报

  湖北省劳动厅称,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0%或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须提前30日向当地政府报告。

  前日,湖北省、武汉市劳动部门均称,据规定,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应依法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应明确裁减人员的理由、数量和安置措施等,并报经同级劳动部门审核后实施。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得进行裁员。目前,湖北省已建立裁员审批备案制度,意在限制大型优势企业和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裁员,避免因企业裁员造成大规模失业。
北京 年底前裁员须上报劳动局

  “我们已注意到部分企业裁员的动向,正准备提前介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推出新举措:一是要求年底前出现大批裁员的企业,必须向市劳动部门上报方案 ,双方进行及时的沟通;二是要求各区县劳动部门,提前了解辖区内企业的裁员动向,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劳动保障局。

  新闻链接

  华为员工平静接受公司决定

  昨日,两名华为总部员工称,华为员工们都很平静地对待公司这个决定,只有少数员工辞职后没有续签合同。华为此举是否有意规避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 《劳动法》?一位员工回答说:“华为一直倡导危机意识,若按新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心员工整体松懈。”

来源:《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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