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定指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按理说这确实是个好政策,也体现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的权利更加有保障,肯定是个好政策。但是就是担心企业不执行。这些年来国家有太多好的政策根本没被认真执行,政策是好,如何真正的落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更担心这个政策出台之后,真正实施的企业太少.尤其是中国自己的企业,更不注重这方面的福利政策,照理说,本国的企业应该对本国员工的福利待遇更加合理,现在的现状是外资企业做的更好,国企次之,最不好落实的是私人企业。要想落实好这个福利政策,只有把对企业的监督落实到位,让企业无条件的执行,才是真正造福于民。
有些企业的职工平时连双休日和节假日都没有,也不给加班工资和补休,更不给任何报酬。对这些拒不执行劳动法规定的企业,无论是政府还是劳动监察部门都无能为力,让他们给职工放假休息,是不是纸上谈兵啊。
另外教师有寒暑假,他们有自己的假期,再加一个带薪休假,是不是合理呀,即使合理,又让他们什么时间休息呀,总不能让他们在学生正忙于上课时间休息吧!国家怎样安排?教育部又怎样安排?都没有说清楚。
农民工更是如此,城市里的农民工根本没有休息时间,也不能休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季节性强,带薪休假在他们那里能实行起来吗?
再说把工龄满一年做为起点比较合理,但是后面阶段划分到十年似乎太笼统了,再细分些比较好 ,比如多一年工龄增加一天,这样比较合理.本人赞成国家的政策,关键是怎样实施,能不能用法律强行规定下来.要不然到地方肯定会变样.
其实职工需要的根本不是什么休息不休息问题,如果国家把给职工带年薪休假改成给职工长工资,是不是更受职工欢迎,也更实惠。老百姓过日子需要的就是钱,工资不长,手里没有钱,他们能休息的安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