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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仿华为 广东一企业300人现场离职重聘

人力资源总监CHO.ICXO.COM (2007-11-15 10:35) CHO频道今日最新资讯
【CHO.ICXO.COM编者按】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5100名员工集体离职事件尚未平息,近日记者又接到报料...

  番禺胜捷集团近300工人现场重签劳动合同,质疑企业做法是为抹杀工人工龄

  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5100名员工集体离职事件尚未平息,近日记者又接到报料称,位于番禺区沙湾镇的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下简称胜捷集团)也开始实施了一项“集体离职”的人力资源改革方案,已经相继让200多名员工“先填写离职协议,再重新填写入职申请表”,引发了该企业集团内部工人的争议。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推测,该企业的这种做法很可能是为了“抹去工人工龄,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工人报料

  200多人已重新填写入职申请

  记者接到自称是胜捷集团工人的报料,称其所在集团准备在月底前分批将1000多名员工辞退再重聘入职,在上周五已辞退200多人。

  13日下午,记者在番禺区沙湾镇见到了报料人蓝先生(化名)。蓝先生告诉记者,本月8日,他听说集团旗下蔚得公司灭火器生产部的所有员工“被叫去集团总部签离职手续”,老板还命令“人力资源部给所有员工清算10月及11月的工资,签离职手续后休息两天”。11日,集团又将这部份员工(将近300人)集中在车间门口分3张台填写入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特别要求在入职申请表上不能写明之前曾在厂里工作过。

  蓝先生称,有几年工龄的员工都觉得集团的这种做法不好,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补贴工龄工资,现在重新签劳动合同抹去了工龄,如果哪天被辞退了,补贴工龄工资根本就要不回来了。

  会议录音

  不要写是企业让你们离职

  13日晚8时30分,记者在胜捷集团附近的一家餐馆见到了该集团计件工人阿新(化名)。阿新告诉记者,在企业领导的“鼓动和劝说”下,大部分部门同事都签了离职协议书,只有他与同事阿明(化名)未签。在开会时,他还让另一名工友用手机将领导的发言录了下来。

  在这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工友手机录音中,一名相关负责人说:“2008年1月1日起开始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为了保障所有员工的利益、让员工享受应得的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才要与员工订立新的劳动合同。”该负责人还称,“集团内部30%的员工档案是非常乱的,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不准确,如不解决的话,将给员工的未来带来非常大的风险”,因此需要员工“重新填写档案”。

  录音中,相关负责人还说:“现场填写了离职申请表后,就可以领取10月和11月两个月的工资,全以现金发放。11月14日、15日带薪休假两天,200元就是这两天的薪水。”但是该负责人也强调:“在填离职申请表和入职申请书时,要注意离职原因写你有事就可以了,不要写是企业让你们离职。”该负责人还让员工“11月16日上午8点到集团重新填入职申请表,重新更新档案,过期不候,企业会在12月份与员工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

  员工质疑

  他们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

  在记者的调查中,很多胜捷集团的工人均对集团的说法表示怀疑。

  一名工人告诉记者,他于2004年入职,在胜捷集团干了3年,但劳动合同一直都在厂方手里,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有可能根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该集团的工人。工人阿明告诉记者:“我进厂这几年,看病都是自己掏钱付的,厂里从来没有给我买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现在厂里突然说是要为我们解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保障我们的福利,谁会不怀疑他们是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这样做呢?”

  不少工人说:“如果真的是为了员工福利着想,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工龄一并抹掉,还不准我们在离职协议书上写明原因,更不许我们在入职申请表上写曾在胜捷集团做过?人家华为起码投入了10亿元买断员工的工龄,即使是这样也遭到了非议,更何况胜捷集团根本没有提到要买断我们的工龄。”

  “很多签了离职协议的工人都对厂里的做法有意见,认为他们是在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但我们是‘草根’,企业是大树,我们根本就扳不倒,所以他们说什么,我们也只好照做了。”一名工人气愤地说。

  番禺区劳动局

  确实存在员工集体离职一事

  昨日下午3时10分,记者来到番禺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邓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了解,昨日上午市、区劳动局相关领导已就作出批示,要求番禺区劳动局介入调查,调查小组已突击检查了胜捷集团。

  调查小组了解到“确实存在员工集体离职一事,但胜捷集团否认是强迫行为”,区劳动局要求胜捷集团纠正错误。“企业的这种做法很可能是受了华为事件的误导。”邓科长猜测,胜捷集团的做法可能是想抹去员工的工龄,规避《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条款。“但我们之前并没有接到胜捷集团员工的任何投诉。”邓科长强调说。

  当记者问胜捷集团这种“要求员工先离职,后重新入职”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时,邓科长表示“无法回答”,称“这是企业内部的行为,如果员工是自愿离职的,则照广东省对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不用赔偿”。

  邓科长还谈到,调查小组检查胜捷集团出示的劳动合同发现,在员工7月份签下的劳动合同上,企业方至今未加盖公章,合同也没有交还给员工,而合同中有些条款并不公平。对于这一点,调查小组“严厉批评了胜捷集团相关领导”。

  专家说法

  “离职”员工工作年限要连续计算

  “企业的目的很可能是想把员工前面的工龄一笔勾销,重新计算工龄,避免出现员工连续工作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可能是为了规避经济补偿金,因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与工龄挂钩。”广东省广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了解情况后如是推测。他解释说:“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这种做法完全是白费力气。”肖胜方指出,在企业目前离职竞岗的做法下,所谓的“离职”员工并未真正离开企业,而是继续工作,并非真正离职。“在法律上,离职的标志是:办理工作、交接收回工卡、停止工资发放、停止社保、档案转移、办理失业登记,而不是员工递交一个辞职报告就算数的。显然企业不太可能做到。尽管企业自己规定工龄重新计算,即使员工本身同意,但法定大于约定,这些‘离职’员工已经工作的年限并不能重新计算,而要连续计算。”

  胜捷集团

  只是填写详细资料登记表

  昨天下午,胜捷集团人事部吴经理声明自己“受公司委派全权负责此事”。

  “我们公司以前人事管理不健全,不少员工档案上的资料不详甚至失真,这次只是要求工人签填写有详细资料的登记表。”吴经理解释说,“万一工人出了什么事,比如工伤,这样便于我们及时通知其家人。”当记者表示“是辞工表还是登记表可以找工人证实”时,被一名经理以“工人正在上班”为由拒绝了。

  当记者询问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发还给工人是否属实时,吴经理回避了这一问题,并让记者找劳动部门了解情况。记者提出看一下工人们签劳动合同,被吴经理以“公司内部资料”为由拒绝。

  “市、区劳动局中午已经调查完毕,公司会按照相关标准整顿。”吴经理说,“这只是一个误会,实际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了解。”记者随即问:“你们没有辞工行为,那到底整顿什么?”吴经理对此不予回答。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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