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变的原因,首先是劳动者不满意,现在各地不断发生劳动争议问题、劳资冲突问题,这些问题最后甚至酿成了突发性事件。而问题的起因,很多和劳动者在经济发展当中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或者自己本来标准就不高的权利还受到侵害有直接关系,这些甚至直接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竞争力,所以要适度提高劳动力成本。
第二,提高成本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确实是增加了负担,但是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劳动力成本不是压得越低越好,适度成本才是企业的正确选择。成本不能单算,必须和产出结合起来算。低成本、低产出,如果适当提高成本,稳定了劳动关系,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企业的产出会更高。
第三,不仅仅国内劳动者已经不接受这种状况,低劳动力成本使得我们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着频繁的反倾销。本来,我们出口的产品低附加值就低,用商务部长的话来说是几亿件衬衣换一架飞机,还面临着反倾销,而且这么多起反倾销案件我们几乎都败诉,好不容易占领的市场又丢了,这对企业的影响很大。
加入WTO我们不是关起门来做生意,而是打开门来做生意。低劳动力成本,劳动力成本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以低于产品成本的价格去竞争,这在国际上不是通行的做法,因此诉讼那能不输?
最近 ,国际上还说我们国家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导致很多产品被召回。国际上一些经销商打的招牌变成了非中国制造,这对我们的威胁很大。这种势头如果得不到遏制,将来我们国家靠什麽去竞争?因为,道理很简单,低劳动成本绝不可能有高素质的劳动者,而没有高素质的劳动者则不可能有竞争力。凡是有竞争力的企业、有竞争力的国家,劳动力成本基本都是比较高的。所以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是改变不了的发展趋势。
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就要淘汰违法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小企业的成本将大幅度提高?这也是一种误解。成本肯定会提高,但提高到多少这是另一个问题。这次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大幅度提高劳动力工资标准,只是要求达到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工最低标准。现实情况是一些小企业、一些非公企业连劳工最低标准都达不到,因此,这次提高标准仅仅是一种法律责任,在这点上必须严格执行,没有什么可争论的。当然,也可能会有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经营困难,但不能经营困难就可以非法经营。一批企业被淘汰是正常现象,企业不可能都活着,健康的、规范的企业我们让它留下来,不规范的违法企业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市场要规范,要有规则。只有淘汰了违法企业,规范的企业才能正常发展。否则就是不公正竞争。
而且,我们并不是一下子就提得很高,是逐步提高。现在提高得非常有限,如果很多企业就恐慌了,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必要的。因为适度提高劳动力成本对企业是必要的、是必须的,是提高劳动力素质的途径。
大家看新闻可能已经知道,麦当劳从今年9月份开始给中国员工涨工资,不是涨一点而是大幅度提高,根据岗位不同从12%到56%,平均是30%.为什么这么做?它不怕增加成本吗?还是为了增加成本而增加成本?绝对不是。肯定有一种战略思考。有媒体问我对麦当劳提薪有什么评价?我说有两点:第一是应该提,因为它十几年没提工资了;第二点,对企业竞争发展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最起码,提薪以后在同行业竞争当中麦当劳就占据了非常主动的位置。麦当劳提薪以后谁最着急?竞争对手最着急。谁是它的竞争对手。肯德基。肯德基要琢磨一下,麦当劳这么做了,我下一步怎么办?相互促进,这才是正常竞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建立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的第二个压力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许多企业要想办法规避它。其实,这也是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误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中国的创造,市场经济国家基本都是以无固定期限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形式。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企业是一种压力,不像过去一年一签,不要你终止合同就完了。表面上看,一年一签对于企业似乎是一个好事,但是它的副作用我们是不是忽略了?企业短期化,员工也短期化,员工不知道自己明年还在不在这儿,因此也就不可能培养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就谈不上钻研业务提高竞争力了。你不想要我,我还想找更好的去处呢!合同一年一签就形不成劳资之间的互相信任,形成不了劳资合作的局面。都短期化,和谐劳动关系怎么建立?
有人说,固定期限合同就是铁饭碗!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合同,其它的地方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没有任何特殊的待遇。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或者遇到可以裁员的情况,仍然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需要解除就得解除,需要裁员就得裁员,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终身制了,企业就得养着了。而且,《劳动合同法》为了引导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规定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有补偿,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之后没有补偿。不用补偿,对于企业来说还能降低成本。所以说,从长期看,无论是对员工还是对企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有价值的,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