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春节以后,我陪国务院总理李鹏到天津出差。他也与到我谈了这个问题,并且同意把这两个点保下来,继续试验。
股票市场这样就保留下来了,不过,争论始终存在。1992年春节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让陈锦华和我去汇报股份制的试点情况。记得当时很多财经委员会成员发言,反映了社会上一些人对搞股票市场的不同看法和担忧。正在这一时期,邓小平“南巡讲话”传过来,明确了股份制和股票市场并不只是“姓资”,也可以姓“社”,可以做试验,但要谨慎。大家看法才有所改变,空气也不那么紧张了,大的方向就定下来了。
这年年初,体改委就正式确定要召开股份公司的交流会。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会也比较好开了。2月19日至3月3日,体改委和国务院生产办在深圳联合召开了一个股份制座谈会,主要内容是总结经验、明确指导方向,重点转向规范化。会上,陈锦华、张彦宁和我都有发言。会后我们向国务院做了汇报,国务院领导很重视,发了文件。这时,朱镕基已经调来担任副总理,当时,他主要提出股份制试验也要规范,不要搞乱了。后来,我们就在积极稳妥地进行试验,体改委出面组织有关部门搞了有关工商注册、财政管理、会计制度等方面的十三个法规。后来又开了两次会交流经验。
这以后,股份制和股票市场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国务院也发了文,宣传系统找到我,让我当了一段“明星”。中宣部组织各大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负责人在北京开会,让我做报告。1992年6月,《人民日报》还以整版篇幅发表我的文章,谈股份制和股票市场的实验。我就被看成了股票市场的所谓的“专家”。
随着股份制的推进,几十名专家、专业工作者都提出,证券市场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仅靠分散监管不是个办法。可当时没有引起重视,领导未能下决心解决。到了1992年8月深圳“8·10事件”暴露出问题,国务院紧急决定要建立机构。当时是朱镕基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了一封信。国务院定下来以后,好多人建议我出山,朱镕基也跟我说了。我说这项工作是火山口,这就是找”替罪羊”的事。实在要我做,时间也不能长。一旦机构建立、市场稳定、规范确立之后,我就离开这个口。
后来,国务院确定,成立一个由朱副总理亲自出任主任,十三个部委参加的证券委,我是副主任。下面是证监会,由我担任主席。当时没有法规,缺乏人才,朱镕基又定了原则,可以请专家进来。所以,证监会吸收了四面八方的人才。
为了搞好证监会,我们曾经去海外访问学习,也向专家、学者、海外的朋友学,然后就是“现学现卖”。1992年11,证监会成立,我走马上任。1993年初,在天津开了一次比较大的全国性证券会议。那是我首次正式露面讲话,我一上来就发表长篇讲话,谈股票市场的风险与管理,主要讲国际上曾经有过的经验教训。我说,一定要看到,股票市场发展就是个风险不断出现、不断治理的过程。风险必然出现,想彻底铲除是不可能的,有股市就有风险,我们的本事在于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防止出现过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风险,就要迅速得当地予以治理。我还介绍各国的经验,分析我们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一是要立法,严格执法,依法管理;二是一定要把机构投资者组织起来,靠长期投资稳定市场;三是市场要规范。
在以后的整个工作中,我主要是抓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规范市场、培养人才、内部管理,特别注意的就是监管机构人员不能出问题,反复教育。经过两年多的工作,打了个基础。我上任后就说过,我是第一任主席,我们第一届的任务就是开荒、修路、辅轨道,把这些事情做起来,任务就算完成了。如果道路和轨道没有建好,要想跑快车,肯定要翻车。这些年我们也就是做了这些事,其他就是后人来做。
这中间,股票市场还在有效利用外资方面有所突破。我们从1990年就开始研究B股。因为中国有外汇管制,一下子开放股市,带来的政治和经济风险太大,所以设计出A股和B股的办法,用明确的“三八线”严格划开。这样,经济上没有损失,政治上也不被动。
后来,香港朋友提出直接在海外上市的建议。国务院派出一个由我牵头的小组去考察研究,觉得是可行的,研究了方案。香港的证券代表团来了,朱镕基亲自接见,最后定下来双方各搞一个专题小组,研究上市的若干问题,包括法律问题、会计制度问题、外汇问题、上市问题、互相监管合作问题等。中方六个人由我牵头,有体改委、外管局、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的人参加。第一批在港上市的有青岛啤酒等九个企业。当时要求中国企业去上市的外国证券交易所很多,我们又决定在纽约先试点。后来抓了两个企业试点。总之,路是打开了。怎么研究经验教训,总结经验,不断前进,这是以后的事情。
刘鸿儒:1980年至1990年成为中国人民银行主管改革的常务副行长;在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10月至1995年4月,出任中国证券委第一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主席。后任全国政协的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