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在元认为,这些冲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人民币汇率变化。据韩方统计,在华的韩资企业80%是出口型企业,市场在国外,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削减了企业出口利润;第二,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支付工人的薪水和福利大幅提升。据测算,按照新法韩国企业劳动力费用负担增长30%以上;第三,《企业所得税法》的实行取消了对外资企业“免二减三”的优惠,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比外资企业此前执行的15%的优惠税率上升了10个百分点;第四,从去年开始起,中国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增加了企业的设厂成本。
仍在我国经营的部分韩资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印证了以上这些观点,他们表示,目前中国经营环境的变化压制了其在华继续增资的热情。
青岛世正乐器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比较大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从2001年在城阳区投资建厂到目前,其生产的钢琴、吉他、贝斯已出口到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总经理南范洙
告诉记者,中国将钢琴、吉他的出口退税率从17%降到了13%,听说还有可能再降,甚至取消,使他这个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利润明显减少。同时,由于组装乐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抬高了劳动力成本,企业不得不从2006年开始,将员工从5000人精简到目前的2000人。然而,从2004年前后到现在,企业的利润率仍由10%降到了0.3%。他说,很多外资企业在中国经营多年,但基础仍然薄弱,中国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使企业疲于应付,很多企业难以适应,只好转移到越南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投资去了。
青岛福库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学来也持同样的观点。据赵学来测算,他的企业从韩国进口原料,成品再出口到韩国。按照最新的税率及汇率,一件产品从进口到出口环节亏损比例高达20%。他说,本来韩国的母公司打算2007年为他的企业增加一家配套企业和研究所,但鉴于投资环境变化,母公司最终将这个增资计划转移到了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东南亚国家的分公司。
山东大学韩国经济研究所所长王传仕说,韩企撤离大背景是我国产业调整和经济结构的升级。当前我国产业正在调整,其在全球产业分工中正逐步摆脱原来所处的低端生产链的环节,一些低附加值产业必然受到冲击。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韩资退出中国,转战低成本国家,完全是一种市场化行为。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清算机制和制度,引导韩商走合法撤离之路。
为了防止韩企逃逸事件持续发生,目前中韩双方有关部门已开始采取相应措施。黄在元介绍说,截至目前,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已经设立了由领事馆、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和中小企业支援中心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清算协助小组。这个小组是我国国内首个韩企清算小组,也是韩国在世界各投资国和地区范围内设立的首个此类组织。为了防止其负面影响扩散到正常营业的企业,韩国政府正在讨论将恶意非法的撤离企业家移交司法处理的方案。
我国方面,青岛市正在筹划建立一个网上清算中心,以期帮助韩国在华企业能够轻便、简单地办理撤离前的手续。发生逃逸事件地区的部分基层负责人介绍说,对已逃逸韩资企业遗留的债务的解决,均按照职工工资、银行贷款、加工费用、厂房租金的顺序进行发放,首先安抚数量较大的欠薪工人,以保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