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基数,更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很显然,如果完全套用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必然下降,自然,财政负担也会减少。然而,待遇的降低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的集体抵制,导致改革受阻,这也是以往历届政府将方案一再搁置的重要原因。
改革一再推后,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巨大落差不断扩大,增添了今后的改革成本和难度。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制度无法衔接,也严重妨碍了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财政负担和待遇问题均不可回避。但为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在2月29日由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上,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这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方案当中的关键内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改革的内容,重点在于建立新的机制。有关专家则评论,这意味着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承认既得利益。
衔接两套制度
在以往历届政府对改革方案反复推敲的铺垫下,此轮试点方案并无太多悬念。
从国务院常务会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其中,核心的内容就是要令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为此,在筹资模式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将采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的思路,制度适用范围涵盖除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
具体而言,《试点方案》必然转变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中离退休金费用由国家财政和单位直接纳入预算统包的办法,筹资模式转型为收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将缴费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
除国家和单位承担的筹资责任外,一个重大区别是,试点将引入个人缴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筹资责任。与此相对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应设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至于个人账户的规模和养老金计算系数,有专家建议,也应参照企业现有制度,保持衔接,便于人员流动。
由于个人账户部分以往并无真实缴费,因此最初只能是空账。有专家表示,为确保人员流动时账户基金同步转移,减轻财政未来支付压力,可考虑将个人账户当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做成实账。对此,也有专家认为,考虑到财政当前的支付压力和未来保值增值的风险,不如维持记账式运转。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的管理和业务,将交给专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会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除了筹资模式的变化,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无疑是重中之重。
根据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应继续实行以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的退休金计发办法,而是应当与企业一致,根据缴费工作年限和社会平均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主要依据的“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但是,完全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这必然导致事业单位养老金数额的大幅下降,显然不符合“平稳过渡”的原则。有关专家表示,为维持一定的待遇水平,可考虑计发养老金基数不取社会平均值,而取本人退休前的职级工资。同时,为避免替代率的下降,还可在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之外加发过渡性补贴,或者加大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