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飞行员跳槽,更要关注其为何跳槽
连日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集体返航事件扑朔迷离,使本来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不可避免地纠缠到公司与乘客间的旅程契约与旅行安全矛盾,由个案上升到社会层面。对此,东航一面向做出道歉,一面又坚持“天气原因”的说法,令人备感困惑。已于4月1日实施的《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对飞行员的年流动率、新老东家必须对飞行员“转会金”等做出规定。(4月6日《劳动报》)
东航飞 行员爆集 体返 航内幕: 对公司高层不满 对工资待遇不满 对不能正常辞职不满
从行业特点来看,飞行员的工作态度、情绪心理,对旅客安全的影响至关重要。但是一个更无法忽略的现实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人才流动已是任何外力都难以遏制的潮流,无论你花了多少钱、多少时间培养出来的人才,想按自己的意愿始终揽在手里,都是不可能的事了。然而,真正成熟的市场经济,也是必须讲规则的,花了天价培养出来的人才,绝不是说走就可以走的。对于飞行员这样的人才跳槽,借鉴职业球员“转会”的方式,参照“市价”开出“转会费”,转出单位不吃亏,转入单位支付必要的人才成本,都是遵循了市场规则的交易行为。但问题在于,《飞行员流动管理办法》中每年1%的流出比例,培训费用70万—210万元的支付标准,几乎就是“不准流动”的另类说法。如果总局按照这个版本推广到全国民航系统,基本等同于吓退转入单位、从而逼迫飞行员放弃跳槽的念头,这同样是违背规律的。
当前,人才竞争要素已渐趋多元化,国有大型航空公司,其“职业稳定”优势的另一面,可能就是官僚、死板、低效的劣势;而民营航空公司职业稳定感较差等劣势,其背后却可能是人性化管理、个人价值观被认同等优势。应该看到,以人为本,不仅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也成为不少企业家构建企业文化的宗旨。只有从规则与文化的双重视角来看,才能对飞行员跳槽抱有既坦然面对、又积极应对的良好心态,也才不会发生“集体返航”之类的恶劣后果。遗憾的是,不仅是民航业,不少“国字号”企业,还有不少陶醉在行业老大的角色中,以居高临下的心态来看待同行的变化。不少人根本不屑于关注飞行员为什么跳槽,看不到企业文化已成为人才竞争中无法忽略的“软实力”;在陶醉于现行制度可以帮助自己留住人才的同时,却根本看不到留住的人才由于心态消极而潜伏的种种风险。而这种风险,不仅作用于航空公司,也作用于于广大乘客。
从这个意义上看,《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明显忽略了人才流动对整个行业发展的积极一面,一味站在国有大型航空公司的立场上抑制流动。从效果上,最终会形成变相鼓励“只关注做大规模,不注意企业文化”,这显然不是一个行业管理者的应有作为。
飞行员罢飞是对劳资和谐的一次拷问
东航云南分公司十几个航班的飞行员“罢飞”事件可谓激起了公众的不满,在舆论的压力下,民航总局已派出工作组抵达昆明,开始调查“返航”事件。与此同时,30多位被延误的乘客正准备以“商业欺诈”为名对东航提起诉讼。
飞行员“罢飞”,无疑是一起十分恶劣的事件,对这起事件中的主角——飞行员,进行道德的谴责和必要的惩处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无论飞行员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还是发泄自己的不满,都不该公然绑架乘客的利益。将乘客劫为人质,将自己驾驶的航班作为要挟筹码,不但是对职业操守的背叛,还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其二,东航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让人深深体会到了什么是垄断的霸道。将“罢飞”归咎于天气原因,这是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表现。而在事后危机公关意识的欠缺,反映的则不仅仅是东航的夜郎自大,更是民航、铁路、电力等垄断行业的通病。这种痼疾一日不除,所谓服务意识的提高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然而,从本质上说,飞行员的“罢飞”和农民工的跳楼讨薪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不过飞行员是这个社会所谓的精英,他们掌握着乘客的安危,所以其影响自然比社会底层的农民工跳楼讨薪要大得多。不过如果要与马明哲们相比,飞行员却又低了很多,因为掌握着权力的马明哲们是根本无需为自己维权的。同为打工,有人拿着6000万元的高薪心安理得,有人通过“罢飞”来发泄不满,有人却为讨薪而上演跳楼秀,不得不让人慨叹中国的劳资博弈,是多么的不公平。
“罢飞”的飞行员错在哪里?很明显,他们在讨要自己的权益时,不该让社会付出公共安全的成本。但面对着强大的资本,他们又实在是无能为力。纵观“罢飞”事件,根源其实很明了:民航的垄断已经在破冰了,民营航空公司在进入航空领域后,在市场上必然要求飞行员的自由流动。可是国有航空公司依然以垄断的人才观束缚自己的飞行员,要求他们只为自己服务。在这里,航空公司和飞行员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基于权利对等的契约关系,而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权利主体的不平等,决定了劳资博弈中对话机制的不平衡。这一点在4月1日实施的《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中就可窥见一斑。《办法》不仅对航空公司飞行员的年流动率作出明确规定,更提及飞行员跳槽时,“转会金”高达70万元至210万元。以一个僵死的年流动率来限制飞行员的跳槽,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用人思维,同时也是对劳资谈判的一种蔑视。因为《办法》的出台根本就没有集体协商的过程。
飞行员是稀缺人才,是精英中的精英,那么是什么逼得这些精英们要通过“罢飞”的极端方式来表达对资方的不满呢?毫无疑问,是长期以来劳资谈判机制的主体缺失和权利失衡。NBA中的球星,也是精英,他们也曾经闹过“罢赛”的丑闻。但是最终依靠一个强有力的球员工会,凭借一个可以平等对话的谈判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劳资的纠纷。
对东航的飞行员“罢飞”事件,我们在表达对飞行员的道德反感之时,是否也可以站在劳资和谐的立场上,对资本的霸道给予应有的谴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