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律的作息时间、饮食时间,使机长们或多或少地存在睡眠问题和肠胃疾病。旅客提前半小时到机场候机,而机长必须提前两个小时到机进行检查、准备。值早班的话,早晨5点就得离开家;七八点早餐时间,飞行员在机上待命,不可能按时进餐;升空后,压力减小,气体膨胀,出现胃胀气也是常事。)
新闻观察
“强行辞职”对抗“潜规则”
记者日前从民航业内人士及法律专家处了解到,正是国内民航业对飞行员流动的特殊规定以及业内的种种“潜规则”,几乎让“罢飞”、“强行辞职”等极端行为成了飞行员解决用工纠纷的唯一可行选择。
理性跳槽:要老东家画押
除了“返航”或“强行辞职”,飞行员有“合理跳槽”的选择吗?
根据民航总局2005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如果飞行员要跳槽,必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首先是飞行员的“新东家”需要向“老东家”支付一笔费用,价格在70万元至210万元人民币不等;在价格谈拢后,还需要飞行员的老东家签字画押后才能完成跳槽。
因此,只要飞行员的老东家不点头,飞行员除了辞职外,没有其他途径离开老东家。但如果辞职,也就意味着飞行员必须面临老东家开出的天价违约金。
跳槽障碍:“转会费”太高
一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飞行员的跳槽很接近足球运动员的转会,只有“转会费”满足了老东家的胃口,转会才能成行。但在实际操作中,“转会费”要远远超过民航总局规定的210万元上限,达千万之巨。而这也成为了飞行员“理性跳槽”流程中的又一障碍。
专家:没有建立好的沟通机制
如果新东家觉得 “转会费”太高、同时飞行员掏不出动辙千万元违约金呢?
飞行员依然有两个选择:或者放弃跳槽,因为理性的跳槽选择已经行不通了;或者选择非理性的跳槽行为,比如“强行辞职”,比如“罢飞”。对大部分身价还达不到千万元级别的飞行员而言,这几乎就是唯一的可行方案了。
“民航业的用工纠纷之所以会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飞行员的意见没有很好的反映渠道。”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季立刚教授表示,“民航总局的这些行政规定有侵犯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嫌疑,虽说民航业是特殊行业,对飞行员流动做特殊管理有一定合理性,但是用行政规章来限制飞行员跳槽的做法显然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