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数据一公布,就引起一片讨论。有人怀疑这一统计数字明显高于实际情况。情况到底如何?且看来自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的回应。
官方回应:平均工资数据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计算的
“我们年年都公布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年都有人会提出疑义。”对于社会的质疑,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这样对记者说。该人士表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计算的,并向记者提供了该数据的具体算法。
材料显示,关于职工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进行核算的。该《通知》规定: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个月/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至于国家统计局如何保证统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国家统计局一位领导这样告诉记者:要达到统计结果的客观公正,首先要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性。为此,国家统计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传统的统计调查方法以全面报表为主,基层单位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报表,然后层层汇总到国家统计局。这种调查方法涉及单位多,需要大量统计人员,有限的资源无法保障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统计技能的培训,因而无法保证基层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抽样调查涉及的单位少,需要的统计调查人员相对较少,统计部门有能力进行统计技能培训,从而能够提高基层统计调查资料的质量。
第二,采用超级汇总法。为了避免统计调查数据在层层汇总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国家统计局对一些重要的基层统计报表采取了直接汇总的方法,比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指标、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等抽样调查数据已经采用了这种汇总方法。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虚报、瞒报、拒报或干扰统计数据等统计违法现象进行查处。这些措施对于维护统计数据的客观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针对社会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系列数值有不同程度质疑,国家统计局总工程师郑京平曾就统计数据备受质疑的原因给出了明确解释。
他表示,之所以统计数据和民众生活体验不相符,原因在于这些数据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大家会关注和议论,关注度广泛是统计数据容易受到质疑的原因。“统计数据大多数是以平均值结果公布的,各地差异很大,不同地区的人都以自己的感受为基础进行评价,自然会有不同的评价结果。”郑京平说,平均数值会掩盖一些差异。此外,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知识和方法了解不够也是造成统计数据被质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