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倪维,是一位在工作期间被查出患有重病的患者,现在已经出现了全身症状,需要做手术的患者。但是我所任职的公司(上海燕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却在我生 病两个月时发出了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同时自我生病半个月后就没有为我开病假工资,我的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也在生病一个半月时被公司停缴,同时公司拒 绝支付本人的256小时的加班工资。这样的公司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谁来帮帮我,谁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所以现在向各界朋友求助,希望能够帮助我。
我的联系方式为:
姓名:倪维
性别:女
年龄:30岁
职位:上海燕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
联系电话:13611325592或13371713906
E-mail:niw9907@hotmail.com
具体情况如下:
1.我现在已被检查出的病症:
A.免疫类疾病骶髂关节炎,已产生以下症状:
a.颈椎C3~C7间盘骨质增生硬化、膨出和间盘变性;
b.腰椎L5~S1间盘膨出和间盘变性;
c.双侧骶髂骨面增生硬化。
B.鼻部疾病,待穿刺确诊是鼻息肉须作手术或是鼻窦癌C.其他症状:
2. 公司违规之处
本 人于2006年9月27日应聘到公司担任人事行政经理职位,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无故拖延续聘合同的签订,形成合同自动顺延的事实。2008年2月1日 本人突然被查出患病,于是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司,并带病工作到2008年2月18日,方才开始休病假。但是公司在本人医疗期内作出如下违规事情:
A.本人2008年2月18日开始休病假,但是公司在2008年3月1日至今未支付本人病假工资;
B.公司在2008年4月28日通知本人,自2008年4月16日开始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C.公司自2008年4月1日开始停缴本人一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D.公司拒绝发放本人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256小时的加班工资共计13000余元。
E.公司至今尚未支付本人2007年年底双薪,其他员工的2007年年底双薪在2008年4月30日发放。
F.本人劳动合同于2007年9月26日到期,但至今公司都未与本人签订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可以说,对于公司的行为,让我非常的气愤,在国家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然违法,难道就没有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希望能够得到帮助。以上内容都有书证。